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关区集体商标申请所需材料详解

南关区集体商标申请所需材料详解

作者: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06 08:52:13

在南关区,集体商标的注册是保护区域特色产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了顺利申请集体商标,申请人需要准备一系列详尽的材料。以下是对南关区集体商标申请所需材料的详细解析。

一、基础申请材料

长春商标注册申请书‌:这是申请集体商标的必备文件,应使用商标局指定的书式,并详细填写申请信息,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商标名称、类别等。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需提供经依法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申请集体商标的主体资格。

‌商标图样‌:需要提供清晰、规范的商标图样,数量为5张或更多(根据具体要求),图样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商标指定颜色,则需提交彩色图样,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二、特定申请材料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这是申请集体商标的重要文件之一,需详细说明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使用方式、管理责任等内容,以确保集体商标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集体成员名单‌:申请集体商标时,需提供集体成员的名单,以证明该商标将由特定群体共同使用,并表明使用者在组织中的成员资格。

三、其他辅助材料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申请人直接前往商标局办理申请,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若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则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和代理事项。

‌肖像权同意声明‌:若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包含人物肖像,需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版权所有:吉林鑫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